发布时间:2025-04-02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2024级本科生按土木类、建筑类两个大类招生。土木类现有班级数为15个(含土木工程“陈宗基”实验班),建筑类现有班级数为1个。学院现开设土木工程、工程管理、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建筑学和城乡规划等6个本科专业。
根据招生说明及专业设置的要求,2024级土木类、建筑类本科生在第二学期进行专业分配。为体现以学生为本、兼顾专业发展的原则,制订本分配方案。
一、分配原则
1、土木类、建筑类两个大类之间独立分专业,不进行跨类选专业,专业分配在转专业工作完成后开展。
2、土木类分专业班级数:土木工程专业卓越工程师计划试点班6个班(专业内分建筑工程、智能结构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3个方向,班级数分别为2个、1个和2个)、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1个班、工程管理专业2个班(专业内分项目管理与工程造价、智能建造,班级数各1个)、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1个班。班级人数设置上限见附件1。
3、土木工程“陈宗基”实验班不参与本次分流。
4、建筑类分专业班级数:1个(建筑学或城乡规划),学院将根据学生志愿综合考量设置,班级人数设置上限见附件1。
5、土木类学生可最多填报4个志愿,包括: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智能结构)、土木工程(道路桥梁)、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工程管理(项目管理和工程造价)、工程管理(智能建造)、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土木类学生如果只填报第一志愿,则视为其他服从学院调剂;如果只填报第一、第二志愿,则视为其他服从学院调剂,以此类推;如果不填报志愿,则视为完全服从调剂。
6、建筑类学生只填报1个志愿。建筑类学生如果不能满足志愿,则直接转入另一专业;如果不填报志愿,则视为完全服从调剂。
7、各专业人数和班级数根据最后学生志愿填报情况调整。
8、专业确定办法:
(1)土木类
① 第一志愿为同一专业(方向)的学生,按第一学期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保留3位小数后,换算为百分制)排序确定。
② 平均学分绩点(百分制)并列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高等数学A上》+《大学英语1》)×1/2绩点得分高的学生。
③ 志愿优先原则:同一批志愿内不能满足条件者,只有在其他批志愿内有余额时才能参与余额内排序。
④据国家政策,以少数民族预科班录取的学生优先满足第一志愿。
(2)建筑类
① 第一志愿为同一专业(方向)的学生,按第一学期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保留3位小数后,换算为百分制)排序确定。
② 平均学分绩点(百分制)并列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建筑设计初步A1》+《美术1》)×1/2绩点得分高的学生。
③根据国家政策,以少数民族预科班录取的学生优先满足第一志愿。
9、提交转专业申请但未能转出的学生不参与专业分配排序,由学院根据专业容量情况统筹分配。
二、实施方案
1.成立2024级专业分配工作组
组 长:吴 斌、林 凯
副组长:陈 伟、尚亿军、万林波
成 员:汪大海、曹鸿猷、张翔凌、程 静、李红兵、蔡礼雄、吴永佳、王彩霞、陈 铭、陈剑宇、刘雯洁、童 维、陈倩文、李 倩
2.实施过程及时间安排
2025年3月29日,开展专业宣讲活动
2025年4月2日,公布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2024级本科生专业分配方案
2025年4月3日—9日,学生在辅导员处填报专业分配志愿
2025年4月10日,公示学生专业分配志愿
2025年4月11日—20日,开展学院转专业相关工作
2025年4月21日—29日,工作组根据学生的志愿和得分排序进行专业分配
2025年4月30日,待学校转专业工作完成后,进行学生班级重组,并公布学生分班名单,公示结束后,进行班级重组并上报学校。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2025年3月25日
附件1:
土建学院2024级大类分专业班级人数确定方案
序号 | 专业(方向) | 班级数 (原则上) | 每班人数上限(原则上) |
1 | 土木工程 (建筑工程) | 2 | 40 |
2 | 土木工程 (智能结构工程) | 1 | 40 |
3 | 土木工程 (道路桥梁工程) | 2 | 40 |
4 | 工程管理 (项目管理与工程造价) | 1 | 40 |
5 | 工程管理 (智能建造) | 1 | 40 |
6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1 | 40 |
7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1 | 40 |
8 | 建筑学或 城乡规划 | 1 | 30 |
合计 | 10 | 390 |
备注:以少数民族预科班录取的学生不占上限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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