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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武汉理工大学“湖北省山东商会筑梦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12

一、项目背景

湖北省山东商会与武汉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商定,决定在武汉理工大学设立“湖北省山东商会筑梦奖学金”项目总金额人民币50万元整,主要面向武汉理工大学各学院全日制在校山东籍优秀本科生。为有效落实此项目,经双方沟通协商,制定本评选细则。

二、奖励范围及评选条件

1、奖励范围

申请奖学金的学生须为全日制在籍在校山东籍本科生(二、三、四年级,土建学院含五年级),每学院评选人数不超过1人。

2、评选条件

(1)参评学生为国家计划招收的在籍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不含在职、委培、定向生等);

(2)为和学校评先、评奖工作衔接,参评学生须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且在校表现和学习成绩要求须达到武汉理工大学学校三等奖学金评选条件;

(3)在校期间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工作,本学年累计志愿服务工时达到30小时或在寒暑假期间参加不少于一个月的实习实践活动;

(4)在上述条件基础上,积极参加专业类的科研项目、学术讨论及院校的团体活动,有发表专业相关论文、获得专利等情况下优先考虑;担任学校及学院主要学生干部的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评选程序

(1)该奖学金的评选委托武汉理工大学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组织进行,每个学院推荐一名获奖候选人,与学校每年学生评优工作和奖学金评审工作同步进行,评定学生名单报湖北省山东商会备案。特别优秀的山东籍学生如获得“全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全国最美大学生”“大学生年度人物”等荣誉称号者,奖励标准和结果由双方共同商议后确定,不占用所在学院的评奖指标。

(2)由院级“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暨评先、奖(助)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各学生班“综合素质测评暨评先、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小组,分别负责院系及班级学生综合测评及评先、奖(助)学金评定工作。

(3)学校每学年开学初(9-10月),以专业和班级为单位对学生的上一学年成绩和表现进行综合评定,并以综合评定结果为依据开展奖学金评审工作。班级自评结果经学院审核后报送至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由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及湖北省山东商会跟据关于奖学金评审的相关管理规定及通知等进行审定。

4、奖励资助标准

3000/人。

5、材料报送及联系人

请各学院自行组织评选,填写附件1“湖北省山东商会筑梦奖学金”评审表、附件2“湖北省山东商会筑梦奖学金”申报汇总表,并于20241018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016396217@qq.com,纸质版签字、盖章后送至马房山校区西院东教楼(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203室。

联系人:赵老师   027-87213949


湖北省山东商会

武汉理工大学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2024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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